(資料圖片)
為解決失能失智、孤寡、獨居、心智障礙子女家庭和丁克家庭老人等特殊老年人在無法獨立完成人身照護和財產管理時遇到的各種實際問題,近年來,上海探索由社會組織提供意定監護服務,以被監護人真實意愿為前提意定的監護人,不必是直系親屬,不必是法定繼承人,可以是任何人,甚至是陌生人。記者近日走訪多位老人,他們通過意定監護,化解了“沒有監護人”的難題。
(據《瞭望》)
老年人的很多活動都需要監護人參與。比如,老年患者若沒有監護人簽字,醫生就不能為他們做手術;房產過戶或財產買賣,老年人因患病臥床等原因不能到交易現場且又沒有監護人代辦,交易就無法進行。當前,老年人監護缺失現象并不鮮見。一方面,有些夫妻因主客觀原因而沒有孩子,他們老了,就變成“監護人缺失的一代”;另一方面,有些老年人雖有子女但相隔兩地,也面臨缺乏監護的窘境。在一些家庭,監護人缺失還是兩代人的痛點。比如,孩子肢體殘疾或智力低下、患有孤獨癥等疾病,就沒有能力成為父母的監護人;而父母一旦去世,這些孩子也將面臨監護人缺失的問題,若沒有可靠的人托付,縱使父母為他們留下家產,孩子也很可能守不住、用不上。如此語境下,社會機構充當監護人角色、意定監護人成為可能,這些家庭兩代人的監護難題有望由此得到化解。
上海探索由社會組織提供意定監護服務,是一個有益嘗試。筆者以為,除模式需進一步完善外,還應廣為宣傳,大幅提升老年人的知曉率和參與意愿,將之真正打造成老年人“托付余生的另一種可能”。此外,社會還需探索更豐富多元的監護人代理模式,通過社會的力量為養老加一道護欄。當然,社會機構提供監護人服務的質量如何應得到重點關注。意定監護人需要得到第三方監管,相關服務標準與規則也不能缺失,如此才能確保這類服務貨真價實,并促進這個行業健康發展。
家庭無法解決的難題,需要通過社會化服務加以彌補。無論是構建服務型社會還是應對人口老齡化,這類服務都應該成為社會創新的重點。上海此次推出的監護模式或許還存在需要改進的地方,但邁出關鍵的一步至關重要。相信只要不斷探索和提高,科學的監護代理模式就會陸續出現,監護人缺失這道養老難題終將得到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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