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熱是一年四季、每個年齡段兒童最常見的疾病之一,尤其是疫情常態化的當下,發熱更加容易引起家長們的擔憂與恐慌。那么,對于兒童發熱,家長們應該怎么辦呢?
一、何謂兒童發熱?
兒童發熱是指兒童在靜息狀態下體溫超過了正常體溫波動范圍,即體溫超過37.3℃,哭鬧、進食、劇烈活動、夏日暴曬、穿戴過多等可能會引起短時體溫偏高,此時建議待兒童正常穿戴并靜息10-20分鐘后,再次測量體溫。
二、兒童發熱何時需要就醫?
一般兒童發熱初期,如無基礎疾病(免疫力缺陷、血液病/腫瘤、癲癇/熱性驚厥、遺傳代謝病等)且退熱后精神狀態基本正常的的兒童,可于發熱1-3天內在家自行服藥觀察;若有可疑傳染病患者接觸史或近期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或出現體溫降至38℃以下仍有精神狀態異常(嗜睡或易激惹),或退熱困難導致體溫持續38℃以上超過24小時,或反復嘔吐、腹瀉,或頻繁咳嗽影響進食或睡眠,或新生兒及6個月以下嬰兒發熱,或前述基礎疾病合并發熱的兒童等,需要盡快到醫院就醫。
三、兒童發熱時家庭的退熱措施?
分為物理降溫及藥物退熱。物理降溫是指在發熱兒童手腳溫熱的情況下減少穿戴,或使用退熱貼、保暖情況下洗澡等,不建議使用酒精擦洗身體降溫;藥物退熱,3個月以上兒童建議使用安全且起效快速的布洛芬或對乙酰氨基酚制劑(口服、栓劑)。需要注意的是,對乙酰氨基酚適用于3個月以上兒童,布洛芬適用于6個月以上兒童,不建議使用復方退熱藥物用于單純的退熱目的。
四、常見的兒童發熱時家庭用藥誤區?
(1)不建議在未就醫的情況下擅自給予發熱兒童抗生素治療,因為大部分發熱患兒屬于病毒感染性疾病,整個療程可能不需要抗生素治療;
(2)不建議在未就醫的情況下擅自給予發熱兒童利巴韋林、奧司他韋等藥物治療,因為奧司他韋僅對于流感病毒感染有效,對于其他常見兒童呼吸道感染病原無效,而利巴韋林對于兒童常見呼吸道感染的病毒基本無效;
(3)不建議給予6歲以下發熱兒童復方感冒藥或復方退熱藥物,因為此類藥物成分復雜,可能在與其他退熱藥物同服時重復應用導致過量,且可能含有部分成分對于6歲以下兒童安全性不佳;
(4)不建議給予發熱兒童開封1個月以上的退熱藥物,因為開封后時間過長藥物有可能已經失效,無法達到退熱效果;
(5)退熱藥物應用的同時應配合足量液體攝入,此處液體指飲用水、湯汁、新鮮果汁、運動飲料等一系列發熱兒童可耐受的液體,以增加排汗與排尿的目的,保證退熱效果。
總之,兒童發熱可謂簡單又不簡單,希望家長們可以認真科學的對待此種常見的兒童疾病,與兒科醫護人員一起科學的保護祖國未來的花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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