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校外培訓消費矛盾增多,糾紛投訴日漸增長。7月17日,記者從廣東省消委會獲悉,廣東消委會系統2021年上半年處理教育培訓服務投訴10949件,占總投訴量6.66%。
廣東省消委會根據消費者的投訴反映,結合“挑戰消費潛規則”等監督活動,提煉總結出校外教育培訓行業十大潛規則,旨在提醒廣大消費者防范培訓消費陷阱,規避消費風險,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套路一:
師資宣傳套路深,“貨不對板”差太遠
名校名師是校外培訓機構常見的宣傳賣點。但到了實際課堂上,廣告中所稱的“名師”“專家”其實不存在。部分培訓機構為降低成本,找一些有教師資格證的年輕人,甚至是在校大學生,通過包裝化身“特級教師”“名師”,以虛假宣傳誤導或者誘導消費者。
家長張女士將孩子送進某教育機構,簽訂協議時,機構負責人承諾邀請著名教師講課,并對學生一對一輔導。但家長卻發現并沒有名師上課,部分老師甚至是沒有教師資格證的應屆大學生。
套路二:
課程安排被隱瞞,報名容易約課難
近年來,隨著技術的更新進步,不限時間地點的網絡課程逐漸走紅,但一些線上培訓機構在向消費者介紹課程時避重就輕,只提課程數量,過多渲染培訓效果,淡化上課時間安排。而消費者在實際選課時,往往因為學員人數過多或機構師資力量不足,導致無法預約到適合課程。
消費者曾女士在某線上校外培訓機構為小孩報讀課程時,銷售人員在介紹時并未清楚告知該課程需要約課。繳費報名后,曾女士才發現需要約課,且約課難度非常大,經常約不上合適的課程。她向售后服務人員反映情況,不僅沒有解決問題,還被推銷所謂容易約課、價格更高的一對一VIP課程。
套路三:
儲值優惠很吸引,預付學費難退還
檔位儲值,即一次性購買課時數越多,每節課的收費就越便宜,是一些機構誘導家長預繳、多繳學費的慣用手法。一旦消費者因課程或培訓機構經營出現問題而提出退費要求時,往往遇到拒絕或被拖延退費。
消費者胡女士在某早教機構為孩子報讀課程,銷售人員向胡女士表示一次性購買的課時數越多,平均每節課的費用越低,最終胡女士為孩子購買了98節課共計一萬余元。但是胡女士因搬家離培訓機構較遠,加上課程經常安排不上,于是向早教機構提出退費申請,卻遭到拒絕。
套路四:
格式合同藏陷阱,霸王條款侵權益
教育培訓機構在日常經營中經常以格式合同的形式與消費者達成協議。但這種格式合同卻可能“暗礁”叢生,暗藏不公平不合理格式條款,如“協議一經簽訂,概不退款”“所有課程將在課程有效期滿后自動截止,未結束的課程將自動作廢”“培訓期間,出現任何安全事故概不負責”等等,均涉嫌“霸王條款”。
陳女士在某機構購買了144節課的早教課程,共30999元,在學習4節課后覺得不適合自家孩子,于是申請退費。早教機構同意按銷售協議約定的“已上三分之一以內購買課程節數者,扣除乙方實際發生費用后,可退還已付費用的一半”退款,只退還了14000多元。
套路五:
約定內容隨意變,服務下降難維權
出于經營原因或受疫情影響,一些機構未事先知會消費者就將教育培訓課程和學員轉包給其他機構,或隨意變更協議上約定的上課形式、時間、老師等內容,導致服務質量下降。
消費者廖先生稱,基于對某校外培訓機構老師的認可,于2020年1月15日為孩子報了一年4期的語文線下培訓課,費用共10660元。后由于疫情影響,轉為線上上課,但線上老師與線下老師不是同一人,水平相差太遠。廖先生認為更換了任課老師已無法實現報讀目的,于是向該機構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但機構以疫情為借口和其他理由拒絕辦理。
套路六:
低價營銷花樣多,超長預交應謹慎
校外培訓機構為了讓家長早交費、多交費,絞盡腦汁使用各種價格營銷手段吸引家長。一些家長經不住低價的誘導和“轟炸”,提前預交大量費用,不僅加重經濟負擔,還承擔較大風險,一旦培訓機構停業或申請破產,將蒙受嚴重經濟損失。
消費者黃女士等人反映,他們小孩報讀的某校外培訓機構每次會以“老生優惠”“老帶新享折扣”等名義,要求家長預交下一學年的費用。如果此時不交,課上到第六七個月時,授課老師就會以“價格打折再優惠”的手段向家長營銷。如果家長還不交,第九個月左右,培訓機構就會以“名額有限,先報先得,再不交錢本班就沒有孩子的名額”為說辭施加壓力,導致很多家長迫不得已又預交了大筆學費。
套路七:
口頭承諾有貓膩,“白紙黑字”很重要
信守承諾本是經營者、商家應該遵守的基本道德準則。但一些機構卻借此弄虛作假、玩弄手段。銷售人員推銷課程時,往往信口開河,隨口承諾。而實際上,要么沒有兌現,要么實施時大打折扣。這種弄虛作假行為,不僅構成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侵害,也使消費者維權時困難重重。
某鋼琴培訓班口頭承諾可無條件退款,劉先生因此為孩子報名參加課程,并一次性支付了12課時的學費。后來,劉先生因老師替換、孩子對學習產生抗拒心理而要求退回剩余6節課費用,培訓班卻以手續復雜為由遲遲不予退款。但由于劉先生與培訓班只是口頭約定,在主張“無條件退款”權利時,陷入“舉證不能”的不利境地,導致退款難以被支持。
套路八:
提分保過作賣點,事后結果不認賬
一些培訓機構為招攬生源,以“承諾保過”“提分保證”“提前學”等為營銷賣點,夸大培訓效果,以此吸引消費者繳費報名。
消費者劉先生向消費者組織投訴,某校外培訓機構負責人在劉先生為孩子報名時,口口聲聲保證能讓其小孩在中考時提高百十分,可以超過建檔線幾十分。可是中考后,劉先生小孩離建檔線還差幾十分,與培訓機構當初的承諾和保證相差甚遠。
套路九:
分期付款變貸款,退貸被動且困難
把培訓貸款包裝成“分期付款”,游說經濟實力不足但有培訓需求的消費者以“分期”形式繳納學費,但對貸款限制性條款和風險只字不提。一旦消費者申請了貸款,錢就打到了培訓機構賬上,形成無人監管的資金池。等到消費者想退貸時,才發現,因涉及銀行等第三方貸款單位,非常被動困難。
王女士以分期付款方式為讀初一的兒子報了某校外培訓機構的網絡課程共160多節課。后因不滿意學習效果提出退課退款。但由于當時是根據課程顧問的推薦,通過某錢包申請的貸款(兩萬多元的課程首付一千多元,其余按月支付),所以在申請退款時遇到各種難題,十分被動。
套路十:
個人信息遭泄露,推銷電話接不停
消費者在使用在線教育平臺時,會被要求以姓名、電話等個人信息進行注冊,并填寫孩子的相關信息,在辦理退款時也會被要求提供身份證、銀行卡等個人信息。雖然平臺的服務協議中一般都有“隱私制度”的相關規定,但是這些服務協議采用合同格式,條款諸多、內容冗長,多數網友并未閱讀或者只是簡單瀏覽,或直接設置“我已閱讀并同意”選項,在這些“同意”背后,個人信息就被泄露出去。
某市消費者在登錄某個教育培訓機構網站時,按照客服指導留下孩子基本信息和個人電話后不久,就開始接到不同培訓機構的推銷電話。一名推銷人員還直言:“各個培訓機構的信息都是互通的,你只要在一家咨詢了,別的機構也就掌握了你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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