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藥監局綜合司、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12月12日聯合發布《關于做好疫苗信息化追溯體系建設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疫苗追溯體系建設工作推進給出了明確的時間表。
根據《通知》,北京、天津、內蒙古、上海、江蘇、海南、重慶先行試點,率先完成疫苗信息化追溯體系建設,并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與協同平臺的銜接,2020年1月31日前按規定向協同平臺提供本省(區、市)內疫苗生產、流通和預防接種全過程追溯信息,達到疫苗追溯要求。
《通知》明確,鼓勵其他有條件的地區參與試點。未參與試點的地區,應當按照本《通知》要求加快推進追溯體系建設。2020年3月31日前,全國各地應當建成疫苗信息化追溯體系,實現所有上市疫苗全過程可追溯,確保疫苗最小包裝單位可追溯、可核查。(記者林麗鸝)
Copyright (C) 1999-20120 www.fjgrament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環球快報網 | 聯系我們:265 073 543 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