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遲末 作
3月21日,中國消費者協會發布《“第三方測評”對消費者權益影響調查報告》,對12個互聯網平臺7類共計350家“第三方測評”賬號進行體驗式調查后發現:93.1%的“第三方測評”涉嫌存在測評標準類問題,其中缺乏測評標準的主觀性測評多;55.7%的“第三方測評”涉嫌存在“商測一體”“以商養測”類的模式,難保公正性;37.2%的消費者反映通過觀看“第三方測評”所購買的商品出現過質量問題;35.7%的“第三方測評”存在涉嫌虛假測評類問題。(據光明網)
電商平臺的迅猛發展在給人們網上購物帶來極大方便的同時,也帶來“選擇上的煩惱”。為幫助消費者消除這種煩惱,近年來,“第三方測評”猶如雨后春筍般涌現,其通過定性、定量等各項數據指標給消費者提供重要參考依據,幫助消費者實現知情權、選擇權、公平交易權等合法權益。但隨著“第三方測評”賬號越來越多,不斷產生的亂象引發了消費者的普遍擔憂以及輿論的持續關注。
中消協發布的這份報告顯示,當前,市場上“第三方測評”賬號的測評方法和標準五花八門,測評質量參差不齊,涉嫌“以商養測”及“以測養商”的現象屢見不鮮。少數“第三方測評”非但不能幫助消費者做出正確判斷,反而影響正常的市場秩序,不科學、不公正、不客觀的“第三方測評”對生產和消費造成嚴重干擾。
正因為如此,“以商養測”帶來的虛假測評、惡意公關時常發生,相關案件屢屢被媒體曝光。2020年,“小紅花測評”通過設置不合理的比較條件得出對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不利的檢測結果,最終因商業詆毀被罰10萬元。
“以商養測”“商測一體”等類似被利益裹挾的虛假測評行為,既讓“第三方測評”失去應有的公信力,也涉嫌違法。《廣告法》明確,廣告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誤導消費者的,構成虛假廣告;《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曾獲榮譽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此外,2021年發布的《互聯網廣告管理辦法(公開征求意見稿)》也提到,通過經驗分享、消費測評等形式推銷商品、服務的,“應當顯著標明‘廣告’”。
顯然,有必要對“第三方測評”市場進行治理。首先,平臺嚴格履行審核義務。對于注冊“第三方測評”的賬號,要強化內容審核,若發現虛假營銷、貶損對手等行為應立即屏蔽違規違法信息,做下架處理,保障消費者不被誤導。其次,加大市場監管力度。暢通舉報渠道,對消費者反饋的侵權行為,市場監管等部門要重拳打擊。其三,司法部門定期公布典型案例,以案釋法,不僅讓消費者了解虛假測評,也能倒逼測評賬號規范測評。最后,消費者也需提高鑒別力,拒絕“只評不測”。
站穩第三方立場,獨立、客觀、真實地面對商家和消費者,這才是“第三方測評”的真正價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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