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據媒體報道,湖北荊州的廖女士在寶馬4S店全款訂購了一輛寶馬3系轎車,但幾個月過去了,該車一直未能完成交付。
報道稱,6月25日,4S店銷售顧問告知廖女士,她訂購的汽車已經到店,需盡快支付尾款。7月1日,廖女士向4S店付清了購車尾款,車輛總價是28.8萬元,并得到的承諾是7月10日可以完成交付手續。讓廖女士沒想到的是,4S店爽約了。
提車當天,寶馬4S店告知廖女士,由于新車合格證被抵押在銀行,需要辦贖證手續,這過程需要一個月的時間,同時4S店銷售經理多次承諾8月1日肯定能完成交車。
然而截止到目前,廖女士還是沒能提車。同時,4S店銷售經理對于顧客提出的質疑,并沒有正面回應,并選擇逃避的態度。
“我已經給了他們兩三次機會,他們一拖再拖,這樣拖的次數太多了。”廖女士認為,9月1日是一個未知數,她擔心還會有10月1日、11月1日等新的“提車日”。
對此,律師表示,需要看購車合同中是否明確規定了交付時間,如果最終解決不了,可以到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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