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積分的轉讓規則將在外資及合資企業之間出現松動。
雙積分的轉讓規則將在外資及合資企業之間出現松動。10月16日,在國內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中提到,要優化汽車外資政策,保障內外資汽車制造企業生產的新能源汽車享受同等市場準入待遇。修訂《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并行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雙積分管理辦法),允許外資在華投資的整車企業間轉讓積分。
“這個新規則的提出,將直接利好特斯拉。”全國乘用車信息聯席會秘書長崔東樹對此表示。根據他的理解,國務院的提法意味著所有外資、合資之間將可以進行積分的轉讓。特別是特斯拉在國產后積累的大量新能源正積分或將通過轉讓,獲得不限于資金方面的利益。目前,特斯拉上海工廠即將完工,且量產在即。
在此之前,雙積分的轉讓有著明確的政策規定。其中,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正積分可以結轉或者在關聯企業間轉讓,但新能源汽車積分只能在交易平臺進行買賣交易,不同廠商之間是無法轉讓的,即使關聯企業之間也無法轉讓。
此次國務院的最新表態表明,在外資企業在華投資企業之間,油耗積分和新能源汽車積分均將將可以進行轉讓。不過也有業內人士認為,國務院此次表態還不太清晰,有可能只是限于中方合資身份不同,積分的轉讓或將只發生在同一外資在華投資的企業之間,如東風本田與廣汽本田、廣汽豐田與一汽豐田等。
但與崔東樹持一樣觀點的業內人士指出,既然國務院常務會議中公開表態要“保障內外資汽車制造企業生產的新能源汽車享受同等市場準入待遇”,則意味著自主車企和外資車企(包括外資單獨投資和外資合資)都將在雙積分規則中享有一樣的交易地位和權力。
不過崔東樹指出,由于大部分外資和合資企業的雙積分本就處于不足的情況,該新規則給行業帶來的整體影響可能并沒有那么大。2018年度中國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情況顯示,公示所列示的30家合資車企中,有15家新能源積分為零。在75家的燃料消耗量為負(不達標)的企業中,80%的合資車企全部在列。
自今年7月以來,《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并行管理辦法》已經經歷兩次修訂并對外征求修改意見,最新一次征求意見已于10月11日時間截止。資料顯示,該次修訂主要集中在:將傳統能源乘用車與新能源乘用車產生的燃料消耗實際值,做獨立核算;引入低能耗乘用車概念,并將積分核算系數由0.2提升至0.5;將醇醚燃料首次劃歸傳統能源乘用車等方面。
值得留意的是,本次雙積分政策修訂還明確了“關聯企業”的標準,規定為“獲境外乘用車生產企業授權的進口乘用車供應企業,與該境外乘用車生產企業直接或間接持股(或者被持股)總和達到25%以上的境內乘用車生產企業”。此外,修訂版還增加了“乘用車企業在關聯關系判定時,應向工業和信息化部遞交相關資料”的要求。
在本次征求意見結束后,即將出臺的新《雙積分管理辦法》備受業內關注。而對于本次國務院提出的外資在華投資企業的新轉讓規則將如何落地,到時也或將變得明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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